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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南京工作和生活,促进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政策。以下是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详解和积分指标的全面解读:
一、积分落户政策概述
1. 适用对象: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
2. 积分标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积分,确定其落户资格。
3. 积分构成:包括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分。
二、积分指标全面解读
1. 基础分
(1)年龄:35周岁以下积30分,35-40周岁积20分,40-45周岁积10分,45周岁以上积5分。
(2)学历:博士研究生积50分,硕士研究生积40分,本科积30分,大专积20分,高中(中专)积10分。
(3)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职称积30分,中级职称积20分,初级职称积10分。
(4)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工积20分,中级工积15分,初级工积10分。
(5)投资纳税: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积20分,500万元(含)以上积30分,1000万元(含)以上积40分,2000万元(含)以上积50分;纳税10万元(含)以上积10分,50万元(含)以上积20分,100万元举报 -
根据规定,100分即符合落户准则。
意向者的加分指标包括:
(一)年龄状况。
(二)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门认可、认定的国内学历(学位)情况。学历(学位)以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加分。
(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情况。
(四)服兵役情况。
(五)住房的性质和面积情况。最高不超过90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六)租赁住房情况。
(七)婚姻状况。
(八)纳税主体、金额、期限等情况。
(九)在本市参加社会服务情况。
(十)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情况。
(十一)创业带动就业情况。
(十二)科技成果的种类和在本市实际运用、创造效益情况。
(十三)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紧缺艰苦行业情况。
拓展内容:
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在落户之前,意向者有关条件、积分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落户。
对积分落户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市公安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查验,并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市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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