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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才落户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相对较多,以下是一份详细的必备材料清单: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1份); 2.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申请人页各1份); 3.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聘用(任)通知单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诚信守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职称评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13.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14.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紧缺急需人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15.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16.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紧缺急需人才需求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17.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18.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承诺举报 -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缴纳证明;
(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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