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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南京地区的港澳通行证,通常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般要求2寸白底彩色照片,数量根据申请的次数而定。 4. "港澳通行证":如果之前有办理过,需要提交旧证。 5. "《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表》":在公安机关指定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 6. "《出入境记录》":如有,需要提交。 7. "其他证明材料": - "工作证明":如果是为了商务或工作原因前往港澳,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 "学习证明":如果是学生,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探亲,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通过以下途径确认最新的要求和流程:
-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办理指南。 - "当地出入境管理局服务窗口":直接咨询工作人员,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免影响办理进度。举报 -
申请材料
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证件换发、补发申请材料
内地居民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港澳通行证证件换发、补发的情形。
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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